【畜牧方案】陆川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养殖工作的通知》(桂渔牧发〔2016〕40号)、《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技术规范(试行)》(桂渔牧发〔2016〕20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陆川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陆川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养殖工作的通知》(桂渔牧发〔201640号)、《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技术规范(试行)》(桂渔牧发〔2016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渔牧发〔201662号)制定本方案。

一、认证目标

以生猪、肉(蛋)鸡为重点,按照2016年每个县创建1个生态养殖示范点为目标,力争完成2016年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目标。

二、基本条件

申请认证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申请认证的规模养殖场年饲养规模:生猪出栏500头及以上;肉鸡出栏50000只及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及以上。

凡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得进入验收评分环节。

三、验收评分标准

畜禽生态养殖验收评分按照“生猪现代生态养殖场验收评分标准”、“肉(蛋)鸡现代生态养殖场验收评分标准”执行(以下简称“验收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2-3

四、验收程序

由畜禽规模养殖业主申请报名参与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建设和认证,由业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申请表》到县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11月底前,由我县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5名以上(含5名)专家,按照“基本条件”和“验收评分标准”对申请验收评分养殖场进行现场审核评分,专家打分实行合议制。验收得分80分以上者,报市级水产畜牧部门审核。

五、重点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认证工作的领导,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成立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领导组成。

(二)建立专家团队。我县根据认证工作需要,建立本级认证技术专家组,做到专家组人员固定、技术过硬、工作负责、公平公证,完善指导服务考核制度。

(三)开展宣传动员。由县畜牧站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场知晓认证的条件和内容,调动养殖场的积极性,营造认证的良好氛围。要做好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技术指导。

(四)强化政策支持。县整合有关项目,支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认证工作,加大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认证实施效果。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畜禽良种补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自治区粮食及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扶持(畜牧业)项目等相关项目资金将优先扶持现代生态养殖场。

(五)加强宣传报道。在媒体上公开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的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养殖场积极参与。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各地在开展认证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建设。

(六)加强监督管理。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设立认证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75-7222241,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认证公开、公平、公证。对于认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所涉及的养殖场撤销“现代生态养殖场”称号,三年内不得享受项目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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