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深入开
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9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河北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新河县安委办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的通知》(新安办【2016】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燃气领域“打非治违”行为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在全县建筑、燃气领域集中开展持续深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贾宏超
副组长:卢建良 白世栋
成 员:邱建军 冯云龙 陈建兴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稽查科,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稽查科科长邱建军同志兼任。
三、整治重点
建筑领域,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燃气领域,重点打击燃气工程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定期接受年检的;储备站内存在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状况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抢预案不健全,安全抢险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充装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擅自上岗的;流动经营、倒灌瓶装气(大瓶倒小瓶)的。
四、时间步骤
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31日前)
组织各企业召开动员会,学习上级精神,督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11月20日)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所有建筑工地、燃气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6年11月21日--12月底)
1、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被责令停工整改或查封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住建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系统“打非治违”行动;各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突出重点,迅速行动,确保整治实效。
(二)周密部署,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召开专门的动员大会,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把活动要求贯彻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全覆盖,坚决消除死角和盲区。
(三)强化执法,消除隐患
要把强化执法作为“打非治违”行动重点,贯穿集中行动始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执法中排查发现的隐患,执法人员要建立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整改、消号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