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3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实施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3篇,供大家参考。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3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篇1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实施办法》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和遵循,结合山东实际,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一步作出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领会《条例》及《实施办法》精神,坚决执行《条例》及《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立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强大力量。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学校党支部于2014年3月17日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该条例有新的、更深的体会和认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行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需注意集合实际,不能走极端。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主要措施有:加强经费管理,特别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加强审评监管制度,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

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这对有效控制变相旅游,借会议、培训大肆挥霍,控制机关单位接待大吃大喝,公车私用,超标配置等一系列问题具有强力保证。

公务接待方面,要求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公务用车方面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违规,就有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使得厉行节约能够有规可循,这样才能使得厉行节约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次实实在在地行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担当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责任,更应该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厉行≤≥节约,反对“四风”,把节约的精神真正地落到实处。并教育学生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勤劳节俭。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篇3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代表的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在各个方面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关乎资源方面。资源的极度浪费是目前党内“四风”的一个表现方式,如形式主义工程导致城市贫民不得不背负豪华广场,享受主义和奢靡之风更是和浪费息息相关。然而,在某些领导干部浪费的背后,是许许多多人民群众利益的受损,甚至是生活变得更加艰难。若是长此以往必将会阻碍中国梦的实现。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习所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党内抓起,从干部抓起,从一把手抓起,从娃娃抓起!

去年习提出了八项规定,其中“精简文件简报、出访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等要求明显贯彻了节约的精神。节约是一个国家得以长久发展的原则,开源节流我们说了很多年,但实际行动上却依然不够令人满意。

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在全党内部开始自上而下地进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推出了一系列活动,这些都隐隐包含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如从纪检委开始进行会员卡清退活动,或者是党政机关和国家企事业单位不得再建豪华楼堂会所,不符合《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楼必须予以清理、清退或作其他相关处理。这些都表明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扫除我党内部不良风气的坚决与重视,受到了民众的极大赞赏。但这些做得依然还不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国依然“风行”。想要让社会风气焕然一新,既需要国家的引领,更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

目前,我身肩一职,这个岗位虽然平凡,但只要脚踏实地真心为民众办好事办实事,就是对群众的最好交代。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动上,我觉得自己应该从这样几个角度来贯彻、执行该原则:

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关规定来约束自己,如:

坚决不收受百姓以及其他人员的礼物或钱财,做到更透明化办公;下基层走访或调研时,不麻烦当地办事人员或民众,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豪华酒宴或到豪华套房中居住;杜绝用公款吃喝的现象,严格要求自己与身边同事;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让人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

在生活中同样不放松、不放纵自己,做群众身边的好党员。

涉及工作问题比较严谨,但在个人生活上却对自己格外宽容。这既是两面派作风,又可能会因自身某些不当言行而使得民众对党的印象大打折扣。因此,既然主动自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就要有一定的心理觉悟和行为规范,在生活中同样严厉。而具体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动上,则有许多行为都需要我们去推广,比如:

节约用水,不浪费每一滴水资源,如淘米水可以洗碗;节约粮食,能吃多少买多少、炒多少,尽量食用新鲜的食物,以免造成不新鲜食材的浪费;家中能用的电器或其他物件,没有安全隐患不需要换新的可以不买新的;若是空调、冰箱等物件不得不买新的或换购的话,就可以购买节省电、对空气污染少些的;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饭盒,不适用塑料袋等,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

习所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仅是一种约束,一种修养的体现,更是带领我们尽早更快实现“中国梦”的一种积极向上、吃苦耐劳的精神!让我们带着节约去追逐自己的“中国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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