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4篇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国办发〔2006〕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4篇,供大家参考。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4篇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篇1

国办发〔200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各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同时,开展了以煤炭等重要矿种为重点的整合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做法不规范,只注重运用行政手段,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的地区对整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

位,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有些违规矿山企业借整合之名拖延以至逃避关闭等。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通过整合,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符合规划要求。

(二)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

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

(三)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通过整合,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

(四)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监察,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整合,使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五)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通过整合,实施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重点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工作应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家对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二)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整合工作应根据资源自然赋存状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整合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小矿密集区、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矿种和优势矿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和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做好整合工作。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五)统筹兼顾,公开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合范围

(一)重要矿种。煤、铁、锰、铜、铝、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钾盐等矿种,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

(二)重点矿区。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

(三)其他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五、工作安排

整合工作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进行。各省(区、市)要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总体方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整合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整合工作分为编制总体方案、制订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编制总体方案。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合范围,明确工作任务,编制省级整合总体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和发展改革委备案。省级整合总体方案应包括整合目标、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等内容。整合区域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相关省份协商编制总体方案;协商不一致的,由国土资源部商发展改革委根据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和地质条件协调确定。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省级整合总体方案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和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矿区整合实施方案。整合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整合实施方案应包括整合矿区矿产资源概况、已有矿业权设置情况、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整合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方案实施。按照批准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确定整合后的主体,明确拟设置采矿权的矿区范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矿山整合技术改造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煤矿企业还应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实施矿山生产系统停产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按整合后矿山生产技术

方案组织生产。生产技术方案要充分采用能够节约资源和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

(四)检查验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整合工作进行自查,并向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提交自查报告。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国的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省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通力协作,确保整合任务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整合后需重新办理的有关证照。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审查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审查煤炭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

审批。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整合改造后的煤矿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监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操作,依法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整合可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确需扩大的,必须列入省级整合总体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设置探矿权、采矿权。按整合实施方案设置的采矿权审批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权限进行。按照实施方案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其资源

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土资源部备案后,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

(四)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合工作扎实开展,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的审批。各地要加强政策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业权价款收益分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监管,巩固整合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篇2

建筑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第[2014] 012号

建环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

一、辅导员助理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处共同选聘一共5人组成,职务称为辅导员助理,负责协助各辅导员老师管理2013级5个班级;

二、辅导员助理任任命与调整由学院和学生处共同进行;辅导员助理的月度津贴实行月考核与年度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的扣除部分将在学年终按照辅导员助理的排名进行前三名奖励。

三、辅导员助理受学生会主席团指导、受督察型党小组督查,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学生会主席与督察党小组组长向学工办汇报工作;

四、各辅导员助理保证24小时通讯顺畅,如遇突发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知情并及时处理和上报各辅导员和学院领导;

五、辅导员助理指导和监督班级班委换届,指导班委会建设与班团委员岗位职责建设;指导和监督班级评奖评优以及入党推优等事务,负责处理和安抚公示期间以及评定后有情绪波动的同学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领导并做好真实记录。

六、辅导员助理要全面参与到班级建设,服从学院领导老师和学生会主席团安排的所有工作,协助辅导员老师管理各自班级并写好工作日志,确保相关记录的真实性,每月月末根据工作要求细则逐条汇报主席团,主席团汇总各班情况后上报学院领导,具体每月需汇报工作如下:

1、检查各班晚自习考勤纪律和平日上课迟到情况,确保每周有三次检查记录,月末对本月晚自习情况汇总;

2、保证每周检查宿舍卫生和安全用电情况的房间数不少于10间的记录,摸排宿舍内部和各宿舍间有无潜在矛盾,并根据情况及时上报解决;

3、通过内部调查以及和安全联络员沟通了解等方法,保证每月至少四次类似形式安全维稳排查,真实记录班级内部、各班级之间等各方面非安全因素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情况及时上报学院领导进行处理。

4、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学生课堂听课,对课堂考勤做详细记录,并根据情况进行整改;

5、各辅导员助理必须参与各班组织开展的班会以及各类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每月至少有一次主题班团会,并指导班委整理相关材料,已备期末检查;

6、检查监督各班参与学院及学校活动的考勤和纪律,及时汇报真实情况,如若缺勤和纪律较差,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整改;

7、负责指导班委完成辅导员老师所交代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适时汇报班委会成员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协助辅导员完成对班委个

人的每月考评;

8、各辅导员助理对班级量化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努力提高本班得分,与其他各班展开友好竞争;每月至少一次对于班级得分的详细分析,对于得失分有明确的奖惩措施。

9、协助辅导员确保“新德育量化考核办法”的顺利实施;期末做好班级德育考核成绩的认定与第二课堂学时的认定。

10、利用空余时间关心各班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力所能及的事情;保证每月至少有10次单独谈心谈话记录。

11、落实学院领导老师和辅导员老师安排布臵的其他任务,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及时沟通,工作安排情况要及时跟进并反馈,落实到位。

12、每月至少一次的班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与专业知识介绍,此项工作可以设计在主题班团会内。

13、每月至少1次对班级特殊学生群体进行主题教育管理,对违规违纪学生要做好跟踪档案。

七、为完善带班办法,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错误和事故,现制定相关预警机制:

1、辅导员助理无请假权利,辅导员助理接到请假申请时应根据情况做详细了解、适当联络家长后交由辅导员处理;

2、为确保公平公正,辅导员助理对于各班评奖评优进行监督,可与辅导员老师沟通自己意见,但绝对不得亲自参与干扰班委评定工作;

3、辅导员助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所带班级谋的利益及私自对违纪学生包庇和网开一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庇违规违纪学生;

4、辅导员助理月末汇报本月班级工作日志时,必须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切忌空话套话和大话。

5、辅导员助理应规范自身言行,洁身自好坚守自身原则,真正发挥模范监督指导作用;

6、为保证辅导员助理对于带班工作的绝对负责,各辅导员助理所带班级量化考核分数排名将与本人评奖评优与月度津贴等挂钩;

7、不得允许或知情不报学校及学院明令禁止事项;

8、凡违反以上七条注意事项或如因辅导员助理原因产生班级管理出现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即刻停止相关责任人辅导员助理职务并对其展开调查,所空缺班级将由学院安排其他合适人选暂带。如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辅导员助理 管理 办法 签发: 建筑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印发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篇3

一、辅导员助理:

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各项新生管理工作、新生思想政治工作、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各种评优工作等,协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学长:

一般人的理解是:对比自己学龄长的同学的尊敬称呼,意思与“师兄”相同。与之相对应的有“学姐”。

在大陆,初中和高中这个词并不普遍,而在大学中并经常使用,实际上学长是来自日系的语汇。被中国台湾及韩国引用,通过台剧及韩剧引入大陆,本义是无论是比自己年长的高年级的男性还是女性都要以“学长”这一词来称呼,用来表示对高年级同学的尊重,而并不单单是指高年级男性。

三、学长制:

“学长制”是一种在国际上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普遍推行的大学生自我管理模式,其要点在于通过高年级学生以平等、博爱的精神与新生实现良性互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全新的环境中所必然面临的各种学习、生活以及情感上的困难,以早日适应正规的大学生活。

高年级的去帮助低年级的,在活动中相互交流,作为学长的帮助低年级解答学习、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四、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

(一)开学初期基本工作

1、新生报到期间:

(1)报到、注册前协助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

(2)报到、注册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学校、院部及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3)按照学院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统一安排行动。

(4)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辅导员反映。

2、新生入学教育期间:

(1)统一按照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组织新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

(2)积极主动地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和爱好,尽快了解新生的特点。

(3)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

(4)与入学教育相配合,协助入学教育工作。

(5)配合辅导员选配临时班团干部,并组织临时班干部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制度、文件,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建立起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二)常规学习期间工作

(1)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辅导员。

(2)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

(3)鼓励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团、学组织和社团等组织,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

(4)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5)协助辅导员进行各种评优工作,指导班干部开展工作,参与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明,主要起指导和协调作用。

(6)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五、如何做好辅导员助理:

1、传播正确的思想和正确的价值观:

多和新生们接触,由于他们一下子刚从高中到大学,心态上有一个提升和转化,因此要多去鼓励他们,组织一些活动,让他们去发现新同学们的优点,增强班级凝聚力。多去新生寝室,及时注意他们的心理变化,并对有些特殊同学给予适当观察以及信息反馈。

2、认真谦虚:

助理辅导员必须能做到谦虚细心,方能给新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为新生树立榜样,对深入了解他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了基础,并建立自己良好而广泛的人际网。

3、多沟通:

多跟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到最新信息,通知必须适时准确到位,也不至于遭到误解或建议好方法并将所吩咐下来的工作办得更加圆润。

4、定期总结

定期召开班会或者班干部会议,总结新生近期的工作情况,发现工作优点,分析存在不足,发表意见和建议,更好的促进新生班级的发展。而且,多总结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以致完善自己为人处世的方法。

六、辅导员助理教育管理

1、辅导员助理任期一年。

2、辅导员助理接受院团总支的领导,具体工作由辅导员指导安排。

3、辅导员助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须提前 1个月书面申请,辅导员签署意见,经院团总支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

4、根据我院需要,每年举办一期辅导员助理培训班,并为他们参加校外学习创造条件。

5、鼓励辅导员助理自学有关学生管理的理论知识,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做好实际工作积累经验。

七、助理辅导员的考核与奖惩

1、对助理辅导员中的优秀分子,可优先考虑推优入党。

2、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助理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奖励。

3、优秀助理辅导员在就业时予以优先推荐。

4、每学期对辅导员助理工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将综合意见填入考核表中,作为评优推优的依据。

5、考核中发现工作表现不好、工作不到位或不适宜继续担任者,院团总支可适时调换,该同学不能参与当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优秀党员等评定。

计算机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辅导员政策文件辅导员41号文件篇4

交通运输系2011级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辅导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设交通运输系2011级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 辅导员助理是我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辅导员助理岗位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

第四条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要求:

1.辅导员助理从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中挑选。

2. 辅导员助理应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行为端正;

3.辅导员助理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4.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5.工作勤奋,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注意团结,善于合作,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和团队意识。

第三章 辅导员助理的职责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职责:

1.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同学思想动态,促进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协助辅导员老师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2.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

3.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并将信息反馈给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老师。

4.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

5.鼓励所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学生自治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6.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7.协助辅导员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工作,参与班级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指导学生建立好班、团组织;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明,主要起指导和协调作用。

8.协助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培养良好的学风。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学习顾问工作。

9.依据工作职责,对所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学期结束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 辅导员助理的考核与奖励

第六条辅导员助理的考核:

1.辅导员助理由辅导员负责管理、考核;

2.辅导员助理由辅导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在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工作责任心。考核评价包括:辅导员评价(30%)、各级学生干部评价(30%)、学生评价(40%);

3.辅导员助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第七条 辅导员助理的奖励:

1.工作认真、负责,考核结果优秀的辅导员助理,可以参评优秀辅导员助理,并对表现优异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不超过20%),由辅导员或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2.考核合格者,可在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给予一定加分,其工作经历可在其毕业鉴定中给予证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辅导员助理的解聘

1.聘任后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者或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助理,经院(系)上报后,将取消其辅导员助理资格,并收回聘任书,同时素质测评成绩不予加分。

2.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提前一个月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同意,报学生工作处后方可正式离岗,解除聘任,同时收回聘任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年月起实施,解释权属交通运输系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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