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4篇,供大家参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篇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类 别 序 号

处罚项目 违规罚款金 1.安全及文明 1.1 对未佩戴安全帽者 50元/人 1.2 对安全网陈旧破损或未绑扎牢固的现象 50元/处 1.3 对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有带不扣者 100元/人 1.4 对无用电保护措施的现象或保护措施失效的现象 200元/处 1.5 对工作及业余时间施工场地内发现身体赤裸者(赤膊或仅穿三角裤等)者 50元/人 1.6 对翻越工地围墙者 50元/人 1.7 对随意从建筑物窗门洞口向外倾倒施工垃圾现象 200元/次 1.8 对施工作业区内各类(基坑、电梯、楼梯等)预留孔洞防护不严密、脚手架防护栏杆及挡脚板不到位,架体内未封闭等安全隐患 100~200元/处 1.9 对在工地作业区违章操作施工机械设备、违章接水接电及动用明火者 200元/次 1.10 对甲方及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发生打、骂人现象及其他不文明举动者 200~1000元/次 1.11 对场地及道路不整洁、有积水及砼、砂浆等污迹的现象经指出不及时整改者 100元/处 1.12 对施工作业面内出现未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钢管、模板、扣件 50元/处 1.13 对工地作业区内发现外来闲杂人员、家属小孩等 50元/人 1.14 在脚手架上堆放钢筋、模板及其它杂物 200元/次 1.15 对安全专项方案未报审或未经专家论证的,违背强制性规范条款或易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500元/次 1.16 对每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监理工程师所提及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100元/次 1.17 施工现场和项目部生活区,严禁打架斗殴、闹事甚至班组群殴、集体滋事。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000-5000元/次 1.18 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 200元/次 1.19 在施工楼层大便的 200元/次 1.20 故意不参加交底会议及安全教育的 100元/次 1.21 对其它未列入的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标准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不低100元/项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类 别 序 号

处罚项目 违规罚款金 2.模板工程 2.1 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 200元/次 2.2 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螺杆加固的,或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的 100元/次 2.3 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0元/处 2.4 上道工序质量验收资料未报验通过或不及时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200元/次 2.5 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损失大小 100~300元/处 2.6 墙、柱、梁、板模板接缝不能大于4mm,违者视其后果 10~50元/处 2.7 梁、柱墙等几何尺寸偏差较大,及变形严重的 100元/处 2.8 混凝土墙柱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墙柱根未按要求压条固定,造成漏浆严重的,视其后果

100~300元/处 2.9 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如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加倍处罚 500元/次 2.10 每次拆模不得随意破坏砼棱角,否则罚款 50-100元/处 2.11 楼面模板标高及平整度超标的 100元/处 2.12 每次砼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或值班木工人员小于2人的 每次每人50元 2.13 对其它未列入的违反有关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不低50元/项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类 别 序 号

处罚项目 违规罚款金 3.钢筋工程 3.1 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的及构造要求与规范偏差较大者,视其数量大小,除赔偿材料损失外 50~200元/处 3.2 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或钢筋间距不均匀 10元/处 3.3 钢筋接头未按要求错开的,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钢筋绑扎不牢固,该满扎的未满扎的,或丢扣过于集中的;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凳铁或马凳铁绑扎不牢固的;钢筋绑扎时未保证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的,10元/处 3.4 钢筋绑扎完毕后,未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检查的,200元/次 3.5 上道工序质量验收资料未报验通过或不及时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200元/次 3.6 浇灌混凝土时,未派人负责钢筋监护工作的,100元/次 3.7 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一定要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 100元/次 3.8 砼浇筑完后,钢筋偏位的 20元/根 3.9 对其它未列入的违反有关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不低50元/项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类 别 序 号

处罚项目 违规罚款金 4.砼工程 4.1 混凝土浇注后凡出现不影响结构的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漏振的,并承担返工、返修损失

100-300元/次 4.2 混凝土楼梯、楼面严重露石子、无浆者 100元/处 4.3 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养护,保护混凝土表面润湿,未按要求养护者 100元/次 4.4 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乱松动钢筋,违者每根罚款 20元/次 4.5 混凝土不得任意加水,违者罚款 200~500元 4.6 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乱留设施工缝、冷缝,违者每处罚款 100元 4.7 落地混凝土及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未及时清理造成浪费的,除按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元/次 4.8 浇筑墙、柱混凝土时,严禁一次性下满混凝土,应分层浇筑,违者罚款 100元 4.9 施工缝凿毛不及时,不彻底,不冲洗干净的 100元/次 4.10 每次砼施工时劳务队主要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 每人每次200元 4.11 砼质量问题,不及时按要求处理的 100元/处 4.12 对其它未列入的违反有关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不低50元/项 类 别 序 号

处罚项目 违规罚款金 5.架子工 5.1 内支撑立杆搭设过稀,无扫地杆,架体无相互连接,无剪力撑的,视现场检查情况 50-200元/次 5.2 内支撑立杆过短,不采取有效措施而直接顶部放置钢管扣件或者底部垫几块砖头的 200元/次 5.3 钢管扣件松动未拧紧,未达到紧固要求的 50元/次 5.4 外架施工前未将架体基底处理好便直接上工的 200元/次 5.5 外架作业未按施工图及各栋施工员的指导下搭设,乱设立杆,违规操作的 300元/次 5.6 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尤其是楼层施工模板支撑架之前,必须将外架提前搭设超过作业面1.5米高,并系好安全网,作业层必须铺满脚手板。若跟不上进度安全要求 500元/次 5.7 外架剪刀撑未按规定措设的,未按要求设置拉结点或有设置但未与主体结构及时连结的 100元/处 5.8 外架搭设出现倾斜,立杆间距排布不均匀,大横杆纵向高差较大,整体外形无法满验收要求的,除按要求整改外 500元/次 5.9 “三宝、四口、五临边”未按要求防护的 200~300元/人 5.10 对其它未列入的违反有关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不低100元/项 班组罚款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违规班组 违规地点 违规时间 违 规 事 项 说 明 处 理 办 法 执 行 结 果

执行人签字 栋号施工员 及班组签字

1、本表一式四份,执行单位一份,违规班组一份,监理、建设单位各一份。

2、处罚不是目的,旨在维护良好的工程形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有罚必有奖请各班组抓 紧改正

施工现场优秀班组奖励办法

项目部声明:有罚必有奖,罚款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改善工程形象一种手段,希望各兄弟班组理解。

针对表现优良,施工中态度端正,有错能急时改正的班组长,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采取定期班组评级制:评定优良班组、合格班组、待提高班组、立即整改四个级别。

评定采取全面公平公开评定,即由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在各栋号班组内选择每期表现优良的班组,在通告各栋班组三天,三天无异议后即确认奖励对象,由项目下发其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评定优良奖励现金500元/班组 评定合格奖励现金100元/班组

评定有待提高无奖励,如有违反处罚细则的对其进行处罚 评定立即整改无奖励,如有违反处罚细则的对其进行处罚 持续评定优良奖励现金1000元/班组 持续评定合格奖励现金300元/班组

持续评定立即整改班组三次的责令其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篇2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我司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希遵守执行。1.工程质量

1.1认真执行工地项目部提供的施工配合比进行下料配制,违者罚款200元/次。

1.2承台砼浇捣前,应先把承台底清理干净,不准有积水现象,违者除负责清理外并处罚100元/座。

1.3砼柱、梁板浇注后出现蜂窝、麻面现象的,除应按项目部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补强外,并视其程度的轻重,罚款50-200元/处。若超过允许范围不能整改补强处理的,则应赔偿返工的一切费用。

1.4浇注砼时,木工、铁工无跟班或跟班者经常离开现场的,罚款200元/次。发现露筋或缺预埋筋的罚款100元/处,发现柱主筋位移超过3 cm的罚款20元/根。暴模、胀模处理不及时致使无法修复的,罚款200元/处。

1.5因模板安装质量问题而出现暴模、胀模须打凿的,视其程度轻重,罚款50-200元/处。

1.6砼构件的碳化深度不得大于1.5mm,违者罚款50元/处(根)。若因养护不及时造成板面出现裂缝,罚款100元/处。

1.7浇注砼构件之前,柱位、梁底及板面上的废渣、木碎片等无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次。

1.8浇注砼时施工缝的设置除设计有作要求外,有主次梁的楼板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接浇时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缝面的处理工.作,违者罚款200元/次。

1.9施工放线定位误差超过2cm,,罚款200元/处。

1.10墙(柱)筋安装后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装模,违者罚款100元/处(根)。

1.11钢筋焊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焊缝要满焊且焊渣要清除干净,违者罚款20元/处。

1.12钢筋保护层应采用预制水泥砂浆垫块、铁马蹬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违者罚款100元/次。

1.13外墙柱无预埋外墙拉结筋和圈梁、过梁及阳台、女儿墙压顶预埋筋,违者除负责加固处理费用外并处罚50元/处。

1.14砼板面每150 m²的平整度高差不得大于2cm,违者罚款200元。1.15地下室底板面层、天面层平整度及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排水顺畅,违者罚款5元/m,严重的并负责返工的一切费用。

1.16砖墙砌筑前应先把墙位浮浆清理干净并淋水冲洗后方可砌筑,违者罚款10元/m。

1.17砖砌块、瓷砖等材料使用前应先充足淋水养护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50元/次。

1.18浇砼前的模板或天花、墙面打底前应先淋水养护后方可施工,违者罚款100元/处。

1.19外墙墙体应分二次进行砌筑,杜绝出现哑绝、通缝现象,违者按返工材料费2倍价格处罚。

1.20砼构件水泥砂浆打底前应先冲水清洗表山污渍后用水泥浆拉毛,违者处罚10元/m²;若打底层厚度大于4cm时,则应果取锚固拉结处理措施,违者除负责返工外并处罚5元/m²。

1.21外墙打底时,砼柱(梁)与砖墙接缝处应全部挂设网片拉结,违者除应返工处理外并按10元/米处罚。

1.22楼梯间踢脚线镶贴面砖或石板前应先做好底层的防水处理,发现渗水现象除负责返工维修外并处罚200元/层。

1.23水、电、消防、排水排污排气、电话、电视等管道预埋孔无预埋的,除应负责钻孔费用外并罚款30元/个;预埋错位超过5 cm的罚款20元/个。

1.24排水排污管道填补的管孔经闭水试验不合格的,除负责返工费用外并罚款50元/个。

1.25水泥砂浆填塞铝合金窗框缝应饱满密实,发现空鼓、渗水,除应负责返工费用外并罚款100元/个。

1.26管桩、预制桩接桩处的焊接应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打,违者罚款100元/处。1.27所有预埋件或采用螺栓固定的固定螺丝帽不能高于砂浆打底面,违者罚款10元/粒。2.安全生产

2.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者,属情节严重的或一般情节经教育无效者,给予立即清退处理。

2.2不准招用童工、年老病残工人,违者罚款100元/次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场。2.3工人家属不准带小孩、老人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场。

2.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鞋(防护鞋),违者每人次每缺一项罚款20元。

2.5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人·次。2.6工人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听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以责令其退场或罚款100-300元作处理。

2.7模板拆除(包括后浇带部位)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拆模,违者除责令停止拆模重作支撑处理外并罚款1000元。

2.8不准将钢筋、木模等堆放在各楼层外脚手架上,不准木模支撑件斜靠在外墙脚手架上,违者各处罚100元/次。

2.9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次。2.10工人应安全用电,不准用铜线、铅线作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及热得快,不能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杂物等,违者罚款300元/人·次并没收器具。

2.11现场施工用电配电箱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违者除应立即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2.12现场施工用电主电缆、电线应按要求套管架空或埋地(须加用钢套管),其它施工用电必须使用橡胶软电缆,按规定做好“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控”,违者除负责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2.13所有电动机具,其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发现处罚100元/次。

2.14浇砼时,平板、插入式振动器的电缆线破损,安在楼面照明的钨丝灯摇动不固定,发现各处罚200元/次。

2.15泵送管不能直接放置在楼面上或外架上,违者除负责整改外并处罚200元/次。

2.1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培训,擅自操作机械,违者罚款200元/次。2.17外架与主体结构的拉接无预埋连接件(筋)或预埋点缺少的,除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外并处罚100-300元/层。

2.18外墙脚手架挂设安全网的接口应严密,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扣件螺栓应牢固不松动,每发现无及时进行整改的,除应负责整改外并罚款200元/次。

2.19外墙脚手架搭设时,所用扣件不准人工抛接,违者罚款100元/次。2.20外墙脚手架搭设应满足楼面施工防护高度需要,否则,除应马上搭设至符合防护要求外并处罚200元/次。

2.21外墙脚手架拆除前,不准先将附墙连接件全部切断,应随架体拆卸逐层切除,违者处罚1000元/次。

2.22攀爬外脚手架(排栅)上落者,罚款200元/次。

2.23不准随意拆除工地安全防护设施,违者除应负责维修外并处罚200元/次。

2.24自带机械设备应按要求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除应在限期内落实配置外,逾期罚款200元。

2.25严禁物料提升架载人,否则,提升架操作者和乘搭人员各罚款200 元。2.26使用物料提升井架,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违者罚款100 元/次。2.27塔吊在作业时,指挥工不在现场指挥或材料起吊时指挥工没检查吊绳是否索紧而指挥起吊,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发现各处罚100元/次。

2.28塔吊司机无经指挥者同意擅自起吊材料,发现处罚100元/次。2.29工地材料机械吊装、运输不得超过项目部规定限量,违者处罚100元/次。人力装载、运输也不得超量,否则,运输过程散落在地面的材料应由运输者负责清理外并处罚100元。

2.30对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起重机械搭拆、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未按审批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私自违规操作,除立即责令停工外,罚款1000元/部位·处。3.文明施工

3.1现场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有良好排水措施,确保不积水、场地平坦整洁,否则,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0-500元/次。

3.2基础回填前应将回填场地存放的木模、成套螺丝、扣件、钢筋等收捡后方可回填,违者罚款200元/次。

3.3伸缩缝的木模板拆除时应逐层清理干净,管道井、通风井砌筑后应将废料清运至指定地点,违者罚款200元/次。

3.4每层拆模后2天内应将扣件、成套螺丝清理转运到作业现场使用,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

3.5堆放木模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整齐有序,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并罚款200元。

3.6不准随处倒杂土及堆放材料,违者罚款100元/次,并应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3.7不准在高处抛物或在楼面直接倒下清理后杂土,违者罚款500元/次,并应承担落物伤人之一切责任。

3.8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确保工地卫生、清洁,违者除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

3.9钢筋边角短材和散落在工地周围及各楼层的零星钢材应清理回收利用,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回收外并处罚200元/次。

3.10工人应认真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玩火、使用煤气炉,不准在工地范围内燃烧废物废料,违者罚款50-200元/次并没收器具。

3.11工地工人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除应负责清除粪便外并罚款200元/次。

3.12工人要注意环境卫生清洁,宿舍内地面和床底不准有垃圾、烟头,剩饭剩菜、垃圾等不准乱丢乱倒,应按指定点堆放处理,违者罚款100元/次。

3.13砼、砂浆搅拌机和斗车、吊桶使用后应及时将存放在里面的材料清理干净,违者除应负责清理外并罚款200元/次。3.14排水、排污、排气管安装后应清理表面上的污物,违者除负责清洁费用外并处罚100元/层。

3.15梯间油刷涂料时要有防污染他人施工成品的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污染现象,应及时清除干净,违者除负责清理及修复费用外并处罚100元/层。4.材料使用

4.1各部位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工地项目部指定品种、规格进行使用,不得乱用材料,违者罚款200元/次。

4.2钢筋下料应量材而用,不得长料短用,废料场发现φ14以上(含φ14)钢筋超过50 cm的罚款10元/根;若故意切断成废料的,罚款5000元/次。

4.3预埋筋应按要求下料预埋,若发现钢筋超长,则按超长总量2倍价格处罚。

4.4每层板的梁筋中φ16以上(含φ16)的接驳头采用焊接应占30%,且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违者按差量罚款30元/处。

4.5合理使用模板材料,出现乱锯、乱用模板材料,造成材料浪费的,每发现按浪费材料总量的5倍价格处罚。

4.6内墙面抹灰平均厚度不得超过1.5cm,低层(1-9 层)外墙面打底层平均厚度不得超过2cm,小高层(10-19层)外墙面打底层平均厚度不得超过2.5cm,高层(20层及以上)外墙面不得超过3cm,违者按检查范围的总面积以5元/m²赔偿公司的材料损失。

4.7不得用纯水泥粉用于渗干砂浆面,违者罚款50元/次。4.8发现饰面砖错贴的按返工材料费用2倍价格处罚。

4.9外墙贴饰面砖作业下班后,不得将存下的饰面砖放置在外架上,应搬至室内垫高存放,避免下雨淋湿,违者按损失材料量2倍价格处罚。

4.10存放在每层的水泥用够后应在三天内运至作业现场备用,违者罚款100元/次。

4.11各楼面清理后的建筑废料应过筛后利用,不得浪费,否则,罚款100元/次。

4.12不准在石板、瓷砖、水泥砖等饰面层上堆放水泥砂浆,违者除负责清理及修复费用外并处罚200元/处。4.13半砖砌块应全部利用,不得作为废料清理,违者罚款1元/块。4.14认真做好材料堆放点设置和防潮、防雨、防水工作,否则,造成材料损失除追究责任,人应赔偿外并罚款500元。5.其它

5.1经检查须整改的项目应在限期内认真落实,逾期一天罚款200元,依此类推。

5.2接受县(区)、市、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责令停工整改的,除负责整改外并处罚5000-10000元/次。

5.3工人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要节约,发现下班后无关电源和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罚款50-200元/次。

5.4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会客及留宿非工地施工作业人员,违者除责令其离开现场外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5.5不准无结婚证男女同居,否则除责令马上离开宿舍外并处罚200元。5.6工人不准在工地吵架闹事,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双方罚款200-2000元,并负责受伤者医药等一切费用,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7不准故意损坏他人利益,工作要配合协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并负责维修他人受损施工成品。

5.8不准偷盗工地及他人财物,带物品出场应经工地保安人员检查同意方可离开工地,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5.9不准在工场捡拾废品废料(如包装袋)到外面出卖,违者除应没收外并罚款500元/次。

5.10不准在工地私设小卖部,违者没收全部物品并罚款500元。

5.11不准勒索、受贿他人钱物,若发现除退还他人钱物外并罚款100-500元。5.12不准在工地赌博,参与买六合彩活动,违者罚款300元/人·次,并报当地派出所作处理。

5.13发现窝藏赃物、隐瞒不报,除没收所有赃物外并处罚500元,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5.14发现与外界里应外合偷盗工地物品,除收回所有物品外并罚款2000元/次,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6.附则

6.1项目部发出处罚通知书后5天内将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在班组的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处罚通知书复印件交公司质安部登记存档。

6.2处罚款全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6.3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处罚规定和本部实际情况补充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则,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后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篇3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置未用。

22、严禁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砂泥及一切什物。

23、桥涵构造物施工现场及未按规定设防火措施,未备有灭火器材,防止电焊火花贱落在易燃物料上。

2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25、挖孔桩第一节护壁未高于孔口250mm,未按规定做好孔口防护措施,孔桩开挖未按规定的距离进行跳挖。

26、挖孔桩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未及时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未严防坍孔。

27、挖孔桩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未进行检查;孔顶出土机无专人管理;挖孔暂停时,孔口无罩盖及标志。

28、挖孔桩孔内挖土人员头顶部位未设置护盖。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砼时,另一孔桩挖孔人员未停止作业。

29、挖孔桩人工挖孔,无人检查孔内气体情况,挖孔作业前,未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未有专人进行有毒气检测未做好记录就下孔作业。

30、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未采用机械通风。当应用风镐凿岩时,未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31、挖孔桩孔内岩石需爆破时,未采取浅眼爆破法,未控制炸药用量,未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办理。

32、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

土方工程、防工程:

1、人工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不小于3m。

2、人工土方开挖未按规定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高陡边坡处施工规定:

①、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绑系安全带;

②、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③、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④、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未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4、机械在危险地方作业时,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未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5、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未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7、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8、当工地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保证安全作业时,未按规定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断续施工。

第二条、办公室、生活区、工棚、加工场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出口。

2、工棚、仓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工率电器。

3、办公室、宿舍、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4、食堂管理混乱,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伙食内外脏乱,炉具不洁净。

5、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穿整洁工作服,个人卫生差。

6、水电设施未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乱装电线使用发热类电器。

7、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不准在办公生产区内生火和躺在床上吸烟。

8、未按好安全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装漏电保护装置;未注意节约用电,未做到人离关电。

9、办公、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保卫值班员,未实行24小时值班,并禁止闲人进入。

10、未严格按照建筑工棚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和技术管理设置用电设施及布设线路。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插头,拉线开关及无保险装置或带花线的插座拖板。禁止使用铜、铁、铅丝作保险丝。

11、禁止在工棚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工棚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禁止在工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未定期打扫工棚,严防垃圾杂物等易燃烧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13、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和鞋盖,未戴好防护镜或面罩。

14、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完毕未按规定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未切断电源就离开。

第三条、在每月18号,每周星期一的例行检查、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对施工单位进行处以每项200元的罚款。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未予整改及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除强制执行到整改合格外,并做好记录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和上级部门处理。

第四条、天汕高速公路蕉岭广福至梅县城东段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每三个月对本标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比,评出一个被罚款数量最小,现场各项管理最好的施工队,评得第一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占三个月罚款总额的70%。其余的30%作为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的经费。

第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云湛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篇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行为,根据本项目情况实际制定本奖惩细则,规定如下:

奖励

1、凡经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部给予表现优异的部门、施工队1000-5000元奖励。

2、项目部结合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评价及月度表现,项目部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评为当月先进个人,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3、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人员,给予个人奖励200-1000元。

3.1、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在各类安全劳动竞赛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3.2、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措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3.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处罚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未系帽带者罚30元/人/次。若发现3人以上未戴安全帽,罚部门或施工班组200元/次。

2、严禁穿拖鞋、着装不整、赤膊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500元/人/次,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1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7、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并停止作业。若再次发现,罚班组长200元/人/次,罚施工队2000元/次。

8、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不服从项目、监理管理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处施工班组2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人/次,罚施工班组300元/次。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300元/次。

14、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即进行生产活动,违者罚100元/人/次,罚班组长200元/人/次,罚施工班组1000元/次。

15、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人/次,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人/次。

1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钢筋等杂物,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17、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料清,不能达到要求处负责人以100元/次罚款。

18、“四口、五临边”(基坑、桥面、沟河、通道、脚手架等)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负责人2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9、攀越护栏、脚手架,坐在外脚手架扶栏上休闲,在脚手架上乘凉睡觉、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追逐者,罚款50元/人/次。20、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不按规格堆放,乱摆乱放,罚款100元/项。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罚款200元/项。

21、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彻底的,罚施工班组200元/次。

22、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施工班组罚1000元/次。

二、机械施工

1、运输车辆无牌、驾驶人员无证,罚款200元/辆/人。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人/次,罚主管100元/人/次。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人/次,罚施工班组100元/次。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人/次。

5、电焊机无漏电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m,二次(焊把)线长度大于30m、接头超过3处,无防雨罩,罚款100元/次。

6、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全的,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有缺失运行的,罚款100元/次。并责令整改。

7、非载人机动车辆(如:装载机、叉车、翻斗车),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员100元/人/次,罚搭乘人员50元/人/次。

8、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9、起重设备(如:汽车吊)未进行检测(备案)投入使用,处罚违法单位1000元/台。

10、起重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司机与所操作起重设备机型不匹配,罚款200元/台。

11、钢丝绳滚筒无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200元/台。

12、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要求;起重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够,罚款500元/台。

13、起重设备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无超高、超载、变幅、行走限位装置,限位器不灵敏;罚款 500元/台。

14、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未在现场的,处200元/次罚款。

15、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工违反起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起重操作“十不吊”各处罚50元/次。

16、起重司机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并进行确认各种保险齐全有效后作好记录才能作业,下班后应做好运行记录,未检查或无记录者处罚起重司机50元/次,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

17、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未定期执行保养制度者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保养无记录者处罚操作者20元/次。

18、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司机、起重指挥、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清退出场,处罚违法用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三、施工用电

1、严禁使用水乌龟(热得快)、电炉、碘钨灯、明插座、明闸刀、护套线、花线等,违者没收器具,并处罚事人50元/次,罚相关班组100元/次。

2、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用电设备未装设触电保护器,罚电工50元/次,罚施工班组100元/次。

3、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未将上一级的电源隔离开关、开关箱分闸断电和锁毕,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违者罚200元/次。

4、每台用电设备没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同一个开关箱有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罚款200元/处。

5、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器装置参数不匹配,罚款200元/处。

6、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50元/次,罚违章指挥者100元/次。

7、所有配电箱均应按规定架空,落实防雨措施,箱体设置接地,开关箱未做到有门、有锁。罚施工班组50元/处。

8、严禁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电源线,违者处当事人50元/次,相关班组处罚100元/次。

9、电工每周应对现场所有漏电保护器灵敏度进行测试,未测试或无记录,罚电工50元/次。

10、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用电线路、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未巡视或无记录者处罚50元/次。

11、现场所有配电箱均应编号,箱内电器元件必须标明用途,否则罚电工50元/处。

12、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罚款200元/处。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无消防责任人、使用标识牌,未定期更换、检查是否失效,罚当事人30元/件,管理部门100元/件。

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物品未分类隔离存放,罚管理员100元/处。

4、焊接切割作业未对施工环境范围内易燃物进行清理,违者罚200元/次。

5、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次,施工班组100元/次。

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7、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处罚50元/人/次。

8、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违章违规处罚时,班组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班组长违章违规处罚时,施工负责人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另:如现场违章违规行为在以上细则中未列出者,参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罚。以上处罚从每次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或现金处罚。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签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收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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