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困境及其优化

[摘 要]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学科性质要求我们重视案例教学。然而,国内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在教学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为此,通过提高教师业务素质、重视案例质量、完善案例教学过程等优化措施将有效提高案例教学质量。

[关键词]高职高专;行政管理;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8 — 0170 — 02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规定:高职教育主要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掌握本专业必备基础理论知识,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故高职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适应当地社会发展需要,为政府、社区等公共部门和企业部门培养掌握本专业必备基础理论知识,拥有良好行政职业综合能力的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目前,我国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起步较晚,很多学校照搬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传统培养模式,学科教学也一直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教学方法陈旧,教学过程大多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强、创造性不够,专业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加强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课程教学中的运用,通过适当的案例“以其实践性、具体性和实证性的特点,沟通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鸿沟,在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生动的行政管理实践架起了一座桥梁”。〔1〕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满足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能力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内涵

案例教学法是运用典型案例,将真实生活引入学习之中,“模仿真实生活中的职业情景”,创作“剧情说明书”用来做详细检查、分析和理解,帮助学习者象从业者那样思考和行动的教学方法。〔2〕早在1829年,英国的贝雷斯(Byls)开始在法律教学中运用了案例教学方法;1870年,被誉为哈佛法学院改革者的琅德尔(Langdell)教授也引入了案例教学法。尽管早期的案例教学遇到抵制和批评,但到1915年美国较好的法学院都引入了案例教学体系。1919年,哈佛商学院全面引入案例教学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杰出的管理精英,使得案例教学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成功教育模式,被广泛运用于医学、军事学、管理等学科领域,其内容和经验日趋丰满和完善,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深远。

案例教学法突破传统“填鸭式”、“空中楼阁式”教学方法的束缚,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变灌输式学习为启发式学习,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具有如下特征:

1)互动性。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单向的、垂直的教学方式,教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案例教学以案例为媒介,学生为中心,师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在老师精心选择的案例中,老师对学生旁敲侧击、不断启发引导下,学生逐步学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这种双向互动的教学交流,避免了“教”与“学”的断裂和教学惰性,学生学习也将更加主动。

2)情景性。案例就是经验学习中的控制练习。案例教学法是对实际行动中的管理者真实职业情景所进行的部分的、历史的、诊断性的分析,通过案例方式将真实生活引入教学和学习过程中来,在对案例分析、讨论过程中,鼓励学生进入案例描述特定情景中,并扮演相应角色,面对实际问题得出自己的答案。在这一过程中,培养学生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和概括案例发生的内在机理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3)自主性。案例教学建立在民主、平等的课堂教学平台上,教师是案例教学的引导者,学生是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师生共享控制权,平等参与案例的分析和探讨。有时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和资源提供者居于次要的地位。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中心地位,使其已然由消极被动状态转为积极主动状态,学习热情被激发,求知欲望越发强烈,学习自主性日益高涨。

4)综合性。案例教学涉及到行政管理教学的各个环节和领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也需要运用多元分析方法和工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二、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困境

行政管理案例教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大约从 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开始,学术界才在介绍国外同类专业教学经验的过程中关注并探讨这一问题。〔3〕在教学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影响和制约案例教学效果的发挥,束缚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提升。

(一)案例教学的认识误区

在行政管理研究和教学中,“例子性”的案例非常普遍,认为只要举了例,就进行了案例教学;认为案例教学就是问题解决式案例分析,只有通过案例分析,不需要理论学习就可以获得公共管理的技能。久病也许能够成良医,只看判例也许能成为律师,从实践中也许能够悟出理论,但这都只能是细枝末节。案例教学需要系统的理论和知识为支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案例为载体,学生在老师引导下运用所学知识对典型案例和事件进行分析,解读,并获得问题解决的办法。而举例教学是配合学科内容教学,通过举例使较难理解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举例仅是教师帮助学生更快学懂知识的一种教学手段,教师居于教学的主要地位。案例教学的误解,弱化了学生分析、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案例资源贫乏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实际教学中,行政管理案例资源“四多四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案例教学效果。所谓“四多四少”,即指案例教学中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本土案例少;定性案例多,而定量案例少。〔4〕 现实情景中,所用案例陈旧落后、脱离现实较远,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难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需要;高校教师政府工作经验缺失,加之政府活动本身的保密性,使得第一手案例资料难以获取;同时,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起步晚,课堂教学中主要通过引进西方国家现成的案例来弥补国内案例的空缺,中西方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性,舶来品的适用性不强,难以有效服务我国行政管理教学需要。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模式是“公共行政+企业行政+商业行政”的复合式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中无可避免的涉及到财政预算、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和绩效评估的内容,需要借鉴应用定量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生参与意识不强

案例教学的目标是培育学习者的智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组织、引导者,学生才是活动的主体,通过案例教学发展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将所学知识和理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然而,高考指挥棒的余威辐射,长期应试教育思想的教化,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的滥用,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早已使案例教学的主体——学生养成了被动学习的惰性,主动参与意识薄弱,懒于思考,羞于表达自己的思想,一味依赖教师的现成答案。同时,案例教学中,一些经典案例篇幅较长,情节复杂,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疏于或少于思维锻炼的高职高专学生,受经验和理论知识的限制,很难对案例讨论产生浓厚兴趣,如课堂教学中,教师经验不足,案例教学很容易陷入窘境,长期以往,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丧失待尽,不利于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塑造。

三、行政管理学科案例教学优化对策

(一)精选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能从中有所获。〔5〕案例教学借助教学案例对学习者进行灌输和启迪的基本活动,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教学效果的好坏。案例的选择力求真实性、时效性、开放行和典型性。案例的真实性,是案例具备实际应用价值的基础,效用之源,在选择案例资源时,可以将党和国家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各地政府网站、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作为案例源,这些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且具有时效性,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多,学生易于接受,参与讨论的积极性高。一个好的案例应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所提供的是真实的问题、矛盾和困境,存在能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案例的典型性需要选择的案例能反映行政管理实践活动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能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得出某一类型事物的规律,获得一般性的知识和技能,能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教学效果。

(二)完善教学过程

案例教学需要周密的教学安排,完整的案例教学过程分为科学分组、事前准备、事中讨论、事后点评和撰写报告等阶段。(1)科学分组。案例教学学习过程以小组方式进行,各小组由学生自由组合,共同推选临时小组长,负责组织小组讨论,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围绕问题积极讨论,形成小组意见,最后根据小组同学表现总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他们的成绩。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合作和责任意识。(2)事前准备。老师针对所选案例,预设讨论主题和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事先查阅相关资料,准备解决方案;同时,也可提前给学生分发案例背景材料,告诉学生基本要求。小组成员根据老师要求,提前收集资料,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初步思考探讨。(3)事中讨论。小组讨论发言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每个小组派成员就案例所反映的问题陈述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各小组之间彼此就己方观点相互提问和回答,整个讨论过程始终以学生为中心,老师仅是活动的组织者。(4)点评总结。学生发言结束时,老师适时归纳学生主要观点并简要点评,以便于其他学生及时归纳和消化。案例讨论完毕后,教师首先可以简单归纳同学们的主要观点,其次,对学生容易忽视、遗漏和挖掘不深的问题,再结合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最后对学生讨论的表现给予肯定和鼓励,以激发学生案例讨论的热情。(5)撰写报告。每次案例讨论都是学生综合性、创造性的学习过程,通过撰写报告,让学生再次梳理分析、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所学知识印象更加深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也得到有效锻炼。

(三)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案例教学中不必拘泥于师尊和权威,围绕教学内容学生充分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和表达权,能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进行教学沟通和学术讨论。教师需要从传统的传授者、发布者角色转变过来,扮演好案例课堂教学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角色。作为知识“消费者”的学生,对知识消费的理性预期越来越高,这对知识提供者和生产者的教师来说,其案例的设际和教学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设计者、主持人和仲裁者的教师不仅需要广播的知识、总结和提炼要点的能力,还要具备演讲的口才和辩论的基本技巧,能够创设情景,引导学习者积极思维,真正提高学生职业综合能力。

〔参 考 文 献〕

〔1〕 崔宪宏.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四个关键环节〔J〕.太原大学学报,1999(04).

〔2〕 陈潭.公共政策案例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06).

〔3〕 陈瑞莲.行政案例分析〔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05).

〔4〕 舒冬华.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的困境及对策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14).

〔5〕 小劳伦斯.E.列恩.郁少剑,等,译.公共管理案例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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