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制度作用

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制度作用

  摘 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区位因素也有资源禀赋因素,既有资本因素也有劳动力和技术因素。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滞后,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要想迅速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度因素是发展的主动力。

   关键词: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制度因素   1 问题的提出      对于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现状,一般学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自然环境恶劣。在我国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大多十分恶劣,都存在交通不便,自然灾害频繁等不利因素,如青藏高原高寒缺氧,西北地区干旱缺水,西南地区大面积岩溶地区土质恶劣等等。这些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先天因素。

   (2)交通不便, 基础设施落后。据估算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公路里程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人均GDP增长率提高0.82个百分点。但目前西部地区交通设施存在“两低、两差、两不足”的突出问题。“两低”:一是路网密度低,二是通达水平低;“两差”:一是道路等级、质量差,二是出海条件差;“两不足”:一是建设资金不足,二是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这些都严重的制约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3)科技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科技文化水平较低,西部民族地区技术进步对经济进步的影响所占比重较低。由于文化教育落后,造成了劳动者素质相对低下,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进入,使民族地区的经济在低水平、低效益上循环。

   (4)产业结构不合理,调整难度大。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边远地区,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地方经济以传统的农牧业为主,工业以初加工为主,第三产业有所发展。而这种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现状又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也导致了吸引外部资金的动力不足。因此,正在陷入“积累资金不足、技术进步缓慢、劳动生产率低下、居民收入水平低下、资金供给能力不足”的不良循环之中。

   (5)经济活动中短期行为严重。“资源换增长”的模式依然存在。很多地方衡量业绩的惟一标准,就是以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为指标,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优先选择做那些比较能够“急功近利”的事情。

      2 制度的概念及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变换的激励结构”。美国学者舒尔茨也将制度定义为一种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的规则。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作为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能极大地影响经济增长与发展。一般而言,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应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各种投入要素才能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合理的制度安排对经济的发展的促进作用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   (1)制度安排的直接作用。制度作为政府管理辖区内各项事务的无形工具, 其发生作用反映的正是政府本身的意志。当代经济学认为, 政府的功能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 政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特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帮助社会中分散的个人或团体, 降低沟通协调的信息成本。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组织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 其作用对象可能包括个人、一批自愿合作在一起的团体或者政府。

   (2)制度安排的间接作用。即在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中, 通过非制度性因素控制经济增长方式。制度安排可以是正式的, 也可以是非正式的, 正式的制度如家庭、企业、工会、医院、大学、政府、货币、期货市场等等。相反, 价值、意识形态和习惯就是不正式的制度安排的例子。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成功的意识形态可以通过给个人或团体提供有选择的激励来实现节约制度成本这一功能。

      3 民族地区制度落后的表现及对经济影响的深层次分析      (1)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市场观念淡漠。西部民族地区作为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农耕文明影响较深。正是受到几千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影响,西部民族地区普遍商品意识差,造成了人们市场观念、契约意识的缺乏。加上少数民族长期形成的与原始宗教文化、农耕文化、游牧文化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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