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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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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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社区,是聚居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力量,改善农村面貌;有利于完善和深化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管理,表达个人意愿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增强农村的服务功能,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有利于改变传统城乡关系,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要素在城乡空间合理集聚、科学配置,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村民自治为依托,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完善服务为动力,推进“三大服务”,提升“四大功能”,强化“五大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村民自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坚持服务农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文明水平。

3.坚持“两线”发展。把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农村基层民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利用农村社区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合力。

5.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突出地方发展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发展目标

20XX—20XX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全国和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区县,每年分别选择10个以上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其他区县每年分别选择5个以上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范围。到20XX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实施村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到20XX年,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市全面开展,深入推进。

三、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农村社区的设置定位

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农村社区原则上一般以现有建制村为基本单元,一个建制村设置为一个农村社区,将“**村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其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不变。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村社区,选择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集镇中心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培育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农村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构建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村民集体决策、村委会执行、群团组织协同、民间组织推动、驻区单位参与的农村社区运行机制。

(二)推进农村社区三大服务

1.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在农村社区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站),逐步整合政府各类行政资源,引导教育、卫生、劳动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网络,为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和农民群众开展自我服务提供有效载体,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2.推进助农增收服务。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农产品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与协调、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各方面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生产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党员、团员、致富能人、驻社区单位代表、老干部、老农民、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的作用,根据农村社区居民的需要,成立社会互助救助、环境卫生监督、民间纠纷调解、文体娱乐活动、公益事业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生产发展服务、科技致富服务等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建立农村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完善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为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促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农村社区四大功能

1.提升村民自治功能。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推行“八步工作法”,落实村民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探索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志愿者协会组织发动群众的作用,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定期研究协会组织的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征集村民议案时要向协会组织征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重要事项时,要邀请协会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

2.提升社会管理功能。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农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健全农村群众性治安保卫、人民调解等组织。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合理配置警力。加强民间纠纷调解,促进邻里和谐。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推行“联户联防”、“院坝联防”、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措施。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夯实基层民主法制基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协助输入地维护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提升文明促进功能。加强农村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发挥社区活动阵地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建立覆盖农村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制度的落实。利用农村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特点和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组织村民开展各类自助、互助、互济服务活动。完善村规民约,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4.提升改善环境功能。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饮水、电网、信息、物资供应、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搞好村庄规划,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在农村社区规划布点农村商业网点,方便群众生活。建设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抓好农村社区环境整治,治理农村脏、乱、差,净化、绿化、美化社区。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环境养护机制,提高村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农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强化农村社区建设的五大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的战略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鼓励机关、企业、部队、学校和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村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做到同部署、同检查,整体推进。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资金、场所、人员等问题。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定点联系乡镇、村制度,帮助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城乡社区相互交流制度,促进知识、信息、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充分利用城市社区的先进经验指导农村社区建设。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政府部门交由农村社区组织办理的行政事务,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积极鼓励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形成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部门相关资金、各帮扶部门投入为辅助,以农村集体积累资金、农民自愿捐助和社会各界捐献援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四)强化设施保障。依托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一台(一站式服务平台)一场(室外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两栏(公开栏、宣传栏)七室(村级组织办公室、卫生计生室、警务及纠纷调解室、图书阅览文体活动室、民间组织活动室、便民服务商品超市、多功能室)”等功能。规模较大的农村社区,可在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以一个村民小组或若干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村民集中区域合理规划建设服务设施,为村民提供便捷服务。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公共资源,将中小学旧房、村委会旧办公房、村集体企业闲置厂房等改造为农村社区活动场所。鼓励动员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农户提供空闲私房,作为农村社区活动场所。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聚居、交通状况、历史传统等特点,做到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

(五)强化队伍保障。着力打造以村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队伍。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村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提高村干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能力。加强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的教育培训。按照选聘结合、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遴选农村社区工作人员,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鼓励和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兼职,加大选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力度,逐步实现一社区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实施从优秀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积极探索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温馨提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的注意事项(修改时可删除)

1.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应该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条例清楚、层次分明、标点正确。

2.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日期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3.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一般有标题、称谓、正文、结尾及落款等等,不同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有不同的组成部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一般不求华丽词语,要朴实精炼,在写作过程中要主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条款等,用词要准确、无华、精炼。

4.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格式准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是规范性文书,在写作中有严格的格式规范,格式是否准确也是重点的部分。

5.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要语言做到规范、准确、简明和得体。规范,是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在书写时语言表达不能出现口语、地方话;没有错别字;涉及到专业性内容时,要采用专业性词语等。准确,是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文字表达一定不能出现语言模糊,尤其注意不能使用比喻、拟人等写作手法,避免阅读者产生歧义。简明,撰写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时,最好开门见山,简单明了的表明目的和要求等,多用陈述句。得体,是指根据不同的文种,在书写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时注意语气,上行文时语气谦恭、平行文行文时体现出商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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