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意见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镇范围内举办集体聚餐的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卫生设备设施和食品安全意识一时难以达到规范制作的要求,从而成为当前引发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认识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集体聚餐活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全力抓好抓实。

二、健全机制,完善网络

镇食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镇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级考核内容,村支两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对本村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申报管理制度。就餐人数达 100 人以上的农村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要提前 48 小时向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定

《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然后由村(社区)协管员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向镇公卫中心报告。镇公卫中心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予以上报。

(二)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要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行分类现场指导,指导人员必须对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现场进行认真考察,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场所建筑布局、卫生设备设施、食品及原料感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聚餐食谱、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用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同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二)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对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的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须经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后,才能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

活动,全面加强对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的监管。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

品安全现场指导人员要在开餐 30 分钟前对将供餐的食品进行试尝留样,无异常反

应后可提供食用,同时食品要留样 100 克并冷藏保存 48 小时,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可按程序处理食品留样。要切实建立食品索证检验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

要严格检验销售者是否具有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资质,查看食品的感观性状和标签标识,索取销售发票并保存至聚餐结束后十天,做好环境清洁、生活饮用水消毒和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防止污染。要切实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向镇公卫中心报告,妥善保存可疑中毒食品,及时控制可疑中毒现场,并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镇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确保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于每月 20 日将本村本月指导集体聚餐活动的《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2)、《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3)、《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等资料报公卫中心。

五、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村(居)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公布本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公布已经备案的合格流动厨师信息,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农村集体资产做法和体会

20** 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

20** 年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权力规范和阳光运行制度,县从规范镇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入手,创新反腐工作机

制,全面推行 “乡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让集体资

产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村在资产拍卖、山林权属转让及工程建

设发包等方面的问题,使反腐倡廉的 “关口 ”前移,有效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

发生,取得实际效果。据统计, 20** 年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共运作各类项

目 13 个,交易金额 62 万余元,为集体节约资金 103153 元,增加收入 1.5 万余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建设

(一)确定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农村集体资产交

易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纪检、司法、财务代理中心、财政、土地、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招投标项目是否必要,程序是否合法,标的产生是否合理;二

是成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 ”)。人员由分管副乡(镇)

长、财务代理中心、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主持集体资产交易的各

项工作,指导集体资产交易前期工作及组织交易,帮助交易双方书写规范性合同,

督促中标合同的履行。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公开透明。一是完善各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 “交易

中心 ”一系列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意见》、《县农村集

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 试行 )》、《资产交易工作程序》、《交易方的权利和义

务》、《交易会场纪律》、《执行交易管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资产交

易中心职责》等,从制度上保证其运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明确交易范围。凡涉及镇村两级组织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拍卖、山林权属转让、茶果山承包、土地流转、工程建设发包等均需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

凡大宗物品采购在 20** 元以上、资产交易标的在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各类工程项目、山林权属转让标的在 20** 元以上、茶果山场承包费 20** 元以上、土地流

转标的 20** 元以上等交易项目,都必须在交易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 “交易中心 ”

主持下公开进行交易。工程建设标的 3 万元以下等各类项目,由各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明确工作步骤,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制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首先,召开

村两委会,将交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必要时还应召开村务民主听

证会),再由村务监事会审核通过后上报至交易中心,由镇交易领导小组研究审

查,并在 5 天内作出答复;审查通过后由交易中心将交易项目向社会公示 5 天以

上后,正式组织开展交易会交易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并协助中标方和交

易方签定规范性合同。二是严格实行追究责任。为贯彻落实资产交易管理有关规

定,严肃资产交易工作纪律,规范 “交易中心 ”工作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执

行资产交易管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问题查纠制。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应追究镇村领导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责任分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节支增收,政通人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初显成效

县全面推行 “镇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 ”虽然时间不长,许多工作还有待完善,但这

种制度的实行已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1、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推动镇村民主法制化建设的进程。由于镇、

村集体资产是通过交易中心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规范了交易前的每一

个程序,让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广大普通群众都有机会参与交易项目的决策和

监督,保证了交易工作 “阳光作业 ”,改变了以往只有几个干部说了算、群众不知

情的怪现象,大大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尤其是资产交易工作的 “阳光作业 ”,

有力带动了其他工作如计生优惠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财务

支出、村干部报酬等诸多内容的公开。

2、有效地控制村集体资产的流失,进一步增加村级财政收入。在没有实行 “镇村

资产交易制度 ”之前,村集体资产如林木等多采取代销或议标的形式出让,正规一

点的则由村集体自行组织交易。由于没有专业人员主持交易,会场秩序往往难以

控制。特别是没有请专业人员对交易项目进行准确评估,普遍存在标的偏低的问

题。以致出现投标时基本上是标的多少就投多少,然后在会场外再 “投标 ”,多出

的金额就由参投队伍平分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乡镇村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实行该项制度后,通过规范资产交易程序,严把标的关,使投标人在比较准确和合理

的标的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产生了较高的中标额,增加了村财的收

入。今年以来,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共运作各类项目 13 个,交易金额 62 万余元,为集体节约资金 103153 元,增加收入 1.5 万余元。

3、加强了干群之间的沟通,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由于镇村交易项目

由交易中心专门负责,实施交易前充分准备,认真审核,交易时又有镇领导小组及交易中心人员的严格把关,另有相关人员参与监督,整个交易工作规范透明。由于群众看得明白清楚,乡镇村干部的工作就更能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群众对乡镇村干部的信任度自然就提高了,干群之间的误解与矛盾容易得到及时有效的消除,关系变得融洽和谐。

4、规范了集体资产交易程序,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过去,镇村

在集体资产拍卖、山场承包、工程发包时,虽然也有组织一些交易,但往往由于制度规范不够到位,指导监督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借此机会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实行该项制度后,所有的交易项目层层把

关,逐项公开,由暗箱操作变为 “阳光作业 ”。这样,镇村干部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村干部想滥用权力的机会没有了,腐败的根源被阻断,在这方面犯错误的干部大大减少。

三、强力推进,各方协调,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序开展

第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前提。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等特色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县纪委、乡(镇)和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筹建经费、部门协调、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中,县纪委赖书记深入一线,亲自督查、亲自调度,使农村集

体资产交易中心得以迅速建成并顺利运行。盱江镇党委、政府筹措资金 5 万元,为交易中心安装了投影仪、电脑、会议桌椅等设备。正是有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才有了今天的成效。

第二,改革创新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关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创新争先进,以特色创品牌,形成了一个系统全面、层次分明的创新体系,特别是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中大胆索,不断改革创新,在机制体制上不断突破,走出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新路子,体现了创新性和前瞻性,使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

第三,干部素质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条件。干部的素质决定着工作的成败。在成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时,配备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强化学习、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严格要求、提升素质,达到靠学习来塑造人、靠制度来规范人、靠事业来激励人的目的,提高了凝聚力、执行力、操作力和战斗力,这为做好今后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四,群众支持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更是农民普遍关心及

事关基层稳定的重大问题。通过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确保农村的每一项重大集体资产交易、每一件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都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使各项交易都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也给我县今后推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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