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资金引导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黄政秘〔201517号)精神,推动我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保持外贸平稳增长

(一)壮大经营主体。实施外贸主体倍增计划,健全市县(区)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外贸业务;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外贸企业合作发展,对创新发展、贡献突出的重点外贸企业给予扶持。(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贸促会、市工商联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

(二)拓展国际市场。坚持稳定传统市场,加大对东盟、东欧、南美、非洲、“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境外营销网络、售后服务中心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外办、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市贸促会负责)

(三)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鼓励引进龙头型和基地型一般贸易及加工贸易项目,对外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在土地审批、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加大对外贸“回流”企业的挖潜力度,在“广交会”展位、境外参展、融资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平台)建设并给予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市国税局负责)

(四)扩大进口规模。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进口,对企业进口机电设备、关键零部件予以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负责)

(五)加强出口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动优势产业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创建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传统出口商品竞争力。(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大力推进外贸结构调整

(六)促进贸易与产业的结合。引导企业加快培育以质量、技术、品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提升绿色食品、精细化工、新材料包装、纺织服装和机械电子等产业的出口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出口比重;立足比较优势,扩大文化产品出口规模,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上形成产业与贸易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文化委负责)

(七)大力培育出口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专利注册和产品认证。重点扶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创建出口品牌,提高我市品牌出口占比。推进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外贸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负责)

(八)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利用“互联网+外贸”,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建设,增强大宗商品集散地、特色专业市场进出口功能,支持市内流通企业与外贸企业对接,开展进口商品直销,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负责)

(九)加强外资外经外贸联动。以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等为载体,加大外向型大项目招商力度,推动集群式、产业链式项目承接。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推动海外投资带动进出口。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市相关设备和产品出口,提高“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跨境并购、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国税局、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市外管局负责)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十)完善财税支持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结构,提高使用绩效。从2015年起,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市级财政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因此减轻负担而形成的财力,用于支持外贸发展。(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引导推动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和规划服务,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融资业务,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扩大对有订单、有效益、有竞争优势的外贸企业贷款规模。落实“税融通”政策,根据企业进出口规模、纳退税情况,核定贷款规模,加大融资支持。丰富汇率避险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避险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推进外贸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基础支持。(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负责)

(十二)健全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扩大进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推进小微企业进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简化承保和理赔手续;支持外贸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拓展新兴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贸易风险,应对贸易摩擦。(财产保险黄山市分公司、平安保险黄山中心支公司、人寿保险黄山分公司、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三)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全面实施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合理提高一类企业比重,简化出口退税审批程序。对申报信息(资料)齐全无误的一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推进税库银联网试点,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市国税局负责)

(十四)营造便利的通关环境。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坚持实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无假日”通关。积极参与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电子口岸及口岸“三互”大通关建设,促进各类新业态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黄山海关、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五)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对依法合规设立的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政府性保证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进出口环节收费名目逐年只减不增、收费范围只缩不扩。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所办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商务局、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山海关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和相关政策。黄山市2016年外贸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201631

推荐访问:黄山市 实施意见 外贸 【商务意见】黄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