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企业办学实施路径及保障机制研究

【摘 要】当前我国企业办学数量极少,而且存在着办学动力不足、师资短缺、国家政策支持匮乏、法律地位与法人财产权模糊、企业经营性与教育公益性存在矛盾等诸多问题。为推动企业办学的良性发展,必须多部门联合,协同推进,通过分类管理,按需设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走特色发展之路。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制制度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破除师资管理上的“二元化”问题,建立不同办学主体的交流合作机制和企业办学的内外监管机制等保障措施。

【关键词】第三方;职业教育;质量评价;运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7)07006506

职业教育是一种跨越产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跨界教育,[1]如何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思想指导下形成长效的办学机制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职业教育中企业参与度不高、校热企冷等问题依然困扰和影响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如何通过政策调整,理顺体制机制,发挥企业的办学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对于破解校企合作难题及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历史,我国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曾经有过辉煌记忆,通过企办校里接受的系统化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训练,培养了大量的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一线技术工人,为解决当时企业人才短缺和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增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面临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问题凸显,国家开始重新审视企业办学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因此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从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到2014年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明确提出要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的主体作用,为企业办学提供政策支持。

一、企业办学的重要意义

1企业办学在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道路上具有其独特优势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依然面临很大的问题,特别在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上,“校热企冷”的问题依然困扰大部分职业院校。企业办学校由于和企业存在天然的依存关系,可以有效解决当前职业教育所面临的问题。首先,企业能更好解决政府办职教的双师型师资问题。因为企业(特别是大型领军企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一线专家和高级管理者,他们往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自身文化素质比较高,实践经验理论化、系统化更容易。其次,大型企业具有充分的实习场地和很好的设备,可供学生现场实习实践。公办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购买实习实训设备需要花费大量资金,需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力量筹集资金,而大型企业往往具有足够的厂房、现成的设备和充裕的资金,能够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这是其他社会力量所无法比拟的。企业可以以其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市场敏感度等为职业教育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提供坚实支撑。最后,企业办学能解决人才和就业结构性失调的问题,“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2]企业办学不仅针对性强、就业率高,而且具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能够针对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办学和就业紧密结合,教学标准与岗位工作要求相对接,有效地实现就业。

2企业办学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职业教育格局

首先,企业办职教是国家办教育的补充,能够减轻国家负担,扩大国家的职业教育的公共教育供给规模,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选择。其次,企业办职校也有助于“企办校”发挥鲶鱼效应,刺激职业教育形成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格局,增强现有职业院校的危机感,刺激其不断变革,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企办职业院校通过与公办职业院校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长期来看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良好格局的形成。最后,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企业办学通过企业办学的资本投入,盘活企业的现有资产, 产生一定的投资回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经营风险,达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目的。既能增强企业的纳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又能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声誉,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企业办学可有效发挥社会资源,优化行业人力资源,促进技术传承和更新

企业办学可以带动、促进和优化同行业的人力资源,培养优秀的行业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技术的更新换代,为企业核心技术的累积与创新及关键技能的传承提供有力的保障。学校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也在为同行业和整个社会服务,是使社会财富充分共享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二、企业办学的制约瓶颈及原因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我國企业办职教已经被边缘化,目前我国真正的企业办职业院校仅存155所,而公办职业院校则共有13 300多所,二者比例约为1∶9。而在韩国、日本等企业办职教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则高达1∶3和1∶4。[3]在韩国,只要劳动工人多于1 000人,就可以不用设立学校法人,直接可以举办职业院校。如三星集团、锦湖韩亚、现代集团、浦项集团都有自己的企业办院校,[4]这些企业办院校在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等很多方面已经超过了公办院校,有些已经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我国的大型企业数量众多,生产规模大、行业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资金资源充裕,因此完全有条件举办职业教育。之所以办学数量屈指可数,主要与企业办学的社会认知、国家政策支持体系、法律法规保障以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不完善有关。

1企业办学边缘化,办学动力不足

从目前政府办职业教育的状况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难以得到实质性进展,“企冷校热”难以转变,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办学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企业认为技能人才培养是政府和职业院校的事,企业只管用人,无需介入。[5]早期由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高职院校,已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回管理,而行业主管部门或已公司化管理和运营的企业集团也不再参与学校运营和资金投入,这些历史和现实使企业认为人才培养是政府和学校的职责,而不是企业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现行职业教育倡导的校企合作中没有给企业带来明显的“好处”,企业与学校之间难以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而企业办学需要持续性的高投入,成本投入与回报收益率比较低。当企业难以获得良好的办学收益,企业办学的积极性会大为受挫,难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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