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关于保护与扶持鞍山地方戏曲实施方案

关于保护与扶持地方戏曲的实施方案为弘扬鞍山地方戏曲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现鞍山地方戏曲独特的艺术魅力,以保护、传承、扶持、发展为宗旨,不断巩固和发展地方戏曲事业良好态势,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关于保护与扶持鞍山地方戏曲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关于保护与扶持鞍山地方戏曲实施方案



关于保护与扶持地方戏曲

的实施方案


为弘扬鞍山地方戏曲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现鞍山地方戏曲独特的艺术魅力,以保护、传承、扶持、发展为宗旨,不断巩固和发展地方戏曲事业良好态势,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振兴辽宁地方戏曲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繁荣创作为核心,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地方戏精品力作,推动地方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

遵循“紧跟时代、立足本土、勇于创新、引领风尚”的基本方针,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鞍山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整合资源,建立队伍整齐、行当齐全、创作繁荣、演出活跃、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戏曲院团,创作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的优秀剧目,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戏曲人才,让鞍山地方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6年底,全面掌握地方戏曲剧种基本情况,特别是海城喇叭戏、皮影戏等的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范围、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情况,为保护与发展鞍山地方戏曲提供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对鞍山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重点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城喇叭戏的保护与传承,并将其纳入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对鞍山市演艺集团海城喇叭戏剧团在剧目创作、演出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扶持,将相关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支持演出场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营戏曲院团。“十三五”期间,加大对鞍山地方戏曲艺术发展的扶持力度,深入挖掘资源,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抓好地方戏曲剧本创作。鼓励鞍山地方戏曲剧本创作,培养地方戏曲创作人才,组织创作人员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累素材,精心创作主题鲜明、思想深刻、题材丰富的戏曲剧本。每年组织开展剧本研讨会、创作培训会不少于2次,鼓励优秀的戏曲剧本申报国家、省艺术基金,并对已经排演的优秀剧本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十三五”期间,推出5部优秀戏曲剧本(含整理改编)。(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抓好地方戏曲剧目生产。坚持原创、复排、移植三者并重原则。成立鞍山地方戏曲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国内、省内优秀戏曲专家为顾问,指导院团进行重点剧目创作,并对剧本选题、创作、研讨等环节予以指导,全面提升院团创作水平。鼓励院团创作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现代题材剧目;恢复排演优秀传统剧目,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创作排演(含复排)3-4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地方戏曲剧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搭建地方戏曲展演平台。根据城乡群众实际文化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定期安排地方戏曲进社区、进乡村巡演,扩大地方戏曲影响,培养观众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组织到城乡为群众演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选派优秀地方戏曲剧目参加辽宁省艺术节、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展演及全国重大艺术活动,逐步提升鞍山地方戏曲在省内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加强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及理论研究。做好地方戏曲剧种史料的挖掘、保护、研究、利用。加强保护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地方戏曲剧种,给予重点支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地方戏曲剧种优秀传统剧目、地方戏曲文献资料和散落在民间口口相传的传统戏曲珍贵史料进行挖掘、抢救和保护。鼓励各级院校等单位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开展地方戏曲发展历史、表演特色、剧本创作等研究;组织专业人员系统梳理海城喇叭戏、皮影戏等地方戏曲剧种流派、音乐、唱腔及表演体系等。对在地方戏曲理论研究和文艺批评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和课题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七)支持地方戏曲表演团体发展。重点资助市演艺集团海城喇叭戏剧团和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民营戏曲表演团体。对符合条件的国有戏曲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八)推进政府购买地方戏曲演出。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鼓励地方戏曲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满足地方戏曲爱好者群体文化需求;各级政府购买演出时,鼓励优先购买地方戏曲剧目;组织地方戏曲优秀剧目“送戏到基层”,演出场次不低于全年演出场次的20%,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给予场次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大地方戏曲普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地方戏曲进课堂,支持有条件的各级院校开设海城喇叭戏、皮影戏等戏曲选修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交流推广活动,扩大地方戏曲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加大对海城喇叭戏等地方戏曲的宣传力度,宣传推介优秀剧目、领军人物,宣传报道鞍山地方戏曲创作、演出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将振兴鞍山地方戏曲纳入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三五”鞍山地方戏曲在创作、戏曲人才引进培养和优秀创作人员、优秀剧本(剧目)、惠民演出等方面的资助及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对全市地方戏曲重点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史料抢救与保存、艺术理论研究及传承、优秀剧目展演、公益演出等的资金扶持,并将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每年也要统筹安排资金,对本地区地方戏曲剧团在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及保护传承等方面给予经费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人才保障。定期举办全市地方戏曲从业人员培训班,邀请市内外著名艺术家、戏剧理论家授课,全面提高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培养新一代戏曲领军人物;分年度举办戏曲编剧、导演、作曲、舞美等各门类培训,举办年度专业技术业务考核,考核指标将作为个人技术职称评定依据,提高主创人员业务能力;支持青年演员拜师学艺;不拘一格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保护与扶持地方戏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鞍山地方戏曲实现振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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