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市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市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市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

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构建法制化营商环”这一主线,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设施为基础,以环境为保障,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改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健全流通企业发展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00亿元以上,网络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以上;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0 %以上;力争全市物流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降到18.5%以下;力争有2家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全市年成交额超五十亿、超十亿的农产品市场分别达到5个和15个。

三、主要任务

(一) 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1.围绕邯郸特色优势产业,打造1家全国或区域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10家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投入运营。实施“电子商务五进工程”,即进工业生产企业、进商贸流通企业、进外贸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负责)

2.以永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以林安智慧电商网购中心为重点,加快“O2O”电子商务模式应用步伐,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丛台区河北网商园、肥乡县平原电商园区、冀南新区恒富电商园区等电商园区(基地)的建设发展,力争进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年县政府、肥乡县政府、丛台区政府、邯山区政府、冀南新区管委会负责)

3.加快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登记入账及归档保管等配套措施。(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二)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1.优化城乡物流配送布局,推进邯郸国际陆港、林安智慧商贸物流城、冀中国际陆港保税园区、武安保税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建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物流专业化发展,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推进快递进社区、进校区、进政区,加快智能快件箱和快递驿站建设,建立公共性快递末端投递平台;加快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支持“快递下乡”工程;发挥邮政网络和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优势,加强邮政末端设施建设,努力打造邮政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2.支持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落实促进物流发展相关税费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3.畅通物流绿色通道,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加快快递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适当增加通行线路和时间,保障车辆通行便利,规范停靠收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物价局负责)

(三)鼓励引导连锁经营发展

1.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物流配送为依托,发展直营连锁,建设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统。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提升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能力。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取得经营资质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2.大力引导连锁经营向住宿、餐饮、美发美容、家政、洗染、摄影、沐浴、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居民服务业发展,探索向教育培训、健身保健、家政服务、育幼养老等新型服务业发展。(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加快流通设施提档升级

1.打造城市商贸中心,在主城区重点谋划和推进10个大型商贸综合体项目、20个商务楼宇项目,市内三区一县分别培育23条方便快捷、消费集中、文化底蕴深厚的商业街区,引领和扩大消费。(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内三区及邯郸县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促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快永年南大堡、馆陶金凤、邯郸县科程果蔬批发、武安市庞城农贸市场、峰峰富盛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特色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基础设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力,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3.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市场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

4.制定统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试点,探索采用政府回购、政府股权投资、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按其经营农产品面积占总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负责)

(五)健全城乡全民服务网络

1.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和业态配置,启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新建和改造一批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的乡镇商贸中心。加强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扩大农产品直销网点。(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

2.引导餐饮企业转型,发展特色化、大众化、标准化餐饮,扩大低价套餐、家常菜、平民菜的经营比例,支持特色店、老字号、农家乐等餐饮企业发展,培育地方名优特色小吃和地方菜系,鼓励超市、便利店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建设便民餐点。(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家庭服务体系,重点扶持2家大型示范性家庭服务企业、10家中小型规范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品牌,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负责)

(六)构建绿色低碳流通模式

1.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开展绿色低碳商品产销对接。加强流通节能减排,培育一批绿色商场、绿色市场和绿色饭店。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大型废旧商品回收龙头企业,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以上。(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大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淘汰力度,2015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提高综合拆解能力。(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七)培育壮大市场流通主体

加快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步伐,提升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兼并重组商贸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加大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国际知名零售商到我市投资发展,拓宽与外商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融资租赁等领域的合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培育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兴行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

(八)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健全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减免税收、降低费用等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融资机构,开发符合内贸流通特点的融资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

(九)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

努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新业态,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我市可行性发展,积极培育永年标准件市场,尽早列入“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专业贸易公司“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完善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合作机制,加快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建立进出口货物集中检验检疫查验监管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促进“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便利通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石家庄海关邯郸办事处、邯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

(十)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

加强大型流通企业和商品批发市场合作,主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依托农超对接,继续扩大与京津市场的合作,进一步增加我市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京津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扩大我市农副产品在京津市场所占份额。(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强化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定期会商和个案移交等协作机制。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

(二)落实价格政策。按照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统一要求,推进工商用电同价,除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外,商场(含商业综合体)、超市、餐饮店(馆)和宾馆等用户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执行。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相关政策,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减少行政审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评估和清理涉及内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对涉及内贸流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市商务局、市编办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贸流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内贸流通发展存在的问题,形成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具体化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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