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十分重视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1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安检科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下设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

1.2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交通和火灾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

1.3安全人员及职责范围:

(1)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安全施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方法,是工程施工安全的最高领导机构。有权处理一切违章施工行为。

(2)安保科长

安保科长为施工安全的重要责任人,负责施工实施安全规章和落实全面的安保工作。

(3)安全员

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对穿拖鞋上工地、带安全帽上工地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安全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及设备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4安全保证措施

(1)明确安全责任

针对各工种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级安全员忠于职守,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对一切违反规定的劳动和违章行为,要坚持原则,及时纠正。

(2)加强施工安全教育

①安全生产贯穿整个工程的始终,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针对性地、经常性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通报施工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②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对职工新进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和考核,合格或达到要求后才准上岗。

③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3)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各项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在付诸实施前,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事先做好技术交底,强化职工安全保护意识,杜绝违章。特别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在施工前制定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和劳保用具发放制度,确保工程设施、设备、人员的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备劳保用具和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5)密切与业主、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调联系,及时贯彻执行下达的文件、批示。

1.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配间、停车场等临时设施,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部署。

(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水泥堆放场四周采用砂或碎石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工作坑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并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3)现场实行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具体制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施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具备进入施工作业面作业的资格。

(4)重视业主和设计提供的气象资料和水文资料,做好抗灾和防洪工作。按照业主和监理要求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工作,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要求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渡汛工作。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确保人身、工程、财产的安全。

(5)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应实现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遇有特别紧急的事故征兆时,停止施工,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工程结构安全。

(6)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按《消防法》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常规的消防器材,明确消防责任人,并定期按要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住房、库棚、修理间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8)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的规定办理。

(1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夜间施工或特殊场所照明应充足、均匀,在潮湿和易触、带电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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