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纪委工作报告要点

2020年纪委工作报告要点

纪委工作报告要点: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是关于2020年纪委工作报告要点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2020年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顺利完成本届任期各项任务十分关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地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面对纪律检查体制深刻变革、格局重新调整、方法重大改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推进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的具体责任;建立健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向县委、县纪委提交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分县级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领导亲自带队,对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深化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统派直管”改革,推行巡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案件查办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县纪委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责任,共立案13起。设立乡镇(街道)监察室,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责任内容,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到位。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在解决具体问题中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全面整治公职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全县共有557名公职人员退还村级分红款564万元。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共有303名公职人员按规定进行报告,连续两年实现“零违规”。认真查纠机关“衙门”作风、干部队伍“庸懒散慢”、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赌博、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共查处并公开通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124起,实施责任追究1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有效遏制“四风”问题的滋生蔓延。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5%。制定出台治庸问责、规范财务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制度,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18起,处分115人,涉及公职人员31人,其中乡科级12人。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县纪委立案查处了苏光明、江飞、余水登、应玉林、陈晓斌等一批大案要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案件调查结果通报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3起。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督导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实施信访监督36人次。切实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责,依法依纪审理案件,移送审理结案率达100%。

(四)切实抓好防治腐败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具有玉环特色的惩防体系,制定出台《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0年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大对“三县三城联创”、“三改一拆”、乐清湾跨海大桥及接线工程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并纠正问题201个,督促整改问题26个。开展铁纪护航活动,全力助推“五水共治”,全县312条河道全面实现一河道一廉政监督员。不断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工作,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完善廉政风险干预系统,针对职务提升、岗位调整、操办婚丧事等情形,实施干预近2万人次。健全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共有11名拟提拔县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考试,60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党纪法规知识抽考。以廉政教育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正风肃纪演讲赛、制作廉政微电影、举办廉政警言摄影书法作品展等形式,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微电影《猫》荣获2020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二等奖和最佳编剧奖。办好玉环廉政网,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监测和处置。

(五)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廉洁村”创建活动,围绕村级财务逐笔公开等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2020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共命名四星级、五星级“廉洁村”210个。制定出台《玉环县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行为规范》,先后查处并通报25起农村党员干部冒领涉农资金、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全面落实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网、互联网、电视网、热线网运行情况的明查暗访,严格查纠45家(次)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奖补项目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六)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调整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在保持机构、编制和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将机关70%以上的人员力量集中到执纪办案一线。大幅度削减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50个,保留13个,精简92%。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将“阳光工程”、“四网融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顺利移交给主责部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带头纠正“四风”。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采取开展“主业在我心中”大讨论活动、开设业务知识微讲坛、举办专题研修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的来看,2020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县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结果,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解读】房地产去库存仍是2020年各地政府的重中之重。二线线城市各级政府估计会出台各种措施努力去库存。一线城市房价可能不会再暴涨,但估计也会保持增长,尽管住建部长表态,一线城市会通过增加土地供应面积来稳定市场,但从供地到楼盘入市至少需要两三年,而普通人却面临实实在在的通胀预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比如,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在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上认识不够到位,特别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仍然多发易发,串窝案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村监会成员履职不够到位;“三转”后,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监督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建议

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仅面临着改革转型的严峻考验,更承担着全面推进依法反腐的繁重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一以贯之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着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必须全面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主动从大包大揽的状态中扭转过来,收拢五指、攥紧拳头,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必须突出从严执纪,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纠正“四风”,做到铁面执纪、持续震慑;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十四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新常态下加快建设“海上都市、美丽玉环”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具体要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决不允许搞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增强组织观念,强化“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缺乏担当、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着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辖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深化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县纪委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纪委委员审阅评议的具体办法,确保报告内容不走样、形式不变通、时限不拖延。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轻微违纪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建党对象的培养、发展工作,今年吸收9名同志加入党组织,8名预备党员转正,确定2020年发展对象10名,并参加了培训学习;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完成20xx年党费收缴工作,共收缴党费406xx元;开展了“党员捐赠日”活动,公司党委在指定时间内,将党员捐赠的3990元,交到靖江市党员管理中心,并由工作人员登记造册。

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主业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担当起党内监督的责任。建立健全纪委书记专项述职制度,定期汇报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制度,加大“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要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持续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问题。坚持抓细抓实,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继续盯牢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节日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围绕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参赌涉赌、挑头信访、收受“红包”及购物卡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形成正风肃纪新常态。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必循、违规必究。全面落实《玉环县治庸问责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待岗教育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效能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研究制定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方式、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内容,确保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地霸”、“村霸”以及基层党员干部阻扰妨碍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推进的行为。

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能,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健全案件发现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实行问题线索上收一级,强化集中管理、集中排查、规范处置。健全案件突破机制,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进一步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等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限时告知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执纪到位。

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健全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以查促纠、关爱谈话、调节疏导等工作机制,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建立健全案件分析、案情通报等制度,指导督促发案单位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加强预防。纪律审查要从重温党章、剖析灵魂入手,让违纪干部深刻检查、真诚忏悔,拯救本人,警示他人。

(五)推进治本抓源,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水平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具有玉环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巡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关键岗位跟踪督评等制度,加大对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继续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着力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督促有关主责部门深入推进权力清单、“阳光工程”等有效预防腐败工作。

发展混合所有制。按照“全面培育、重点指导、依规操作、自主选择”的思路,积极培育发蓝包装等优良资产上市发展,拓宽融资渠道。4月25日,发蓝股份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采取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鞍钢乳业、实业铝粉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市场空间。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完善廉政风险干预、警示教育、任前考廉等各项制度,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主题,拓展深化“环岛清风行”廉政文化品牌,有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舆情。

各乡镇纪委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医疗、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认真协调解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发挥村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调动村纪检委员工作的能动性,要求村纪检委员通过月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动态,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三整治两规范一创建”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治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村监会履职能力建设,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制度,创新村监会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活动,实行挂牌销号,集中整治一批涉纪信访重点村,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理农村信访举报的主体责任,对村级信访突出、化解不力的乡镇(街道),要倒查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严格追责。

(六)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全面抓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巩固清理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成果。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三转”,配备配好专职纪检干部,做到专职专用,制定履职清单,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乡镇(街道)纪(工)委聚焦主业,规范运行。巩固和深化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统派直管”改革成果,加强管理指导,进一步推进县纪委工委(监察分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

锤炼品质能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和戒惧,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严格执纪的表率、实干担当的表率。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培训”和“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认真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强化制度约束。推动“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全面打造“阳光纪检”。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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